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哲學社會科學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國家“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和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十四五”發展規劃》(瓊宣通[2022]15号),創建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融合研究新平台,提升原創性、引領性學術攻關能力,完善海南自貿港創新體系,推動海南哲學社會科學高質量發展和全面繁榮,根據《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修訂版)》(瓊社科[2023]20号)要求,現決定啟動2024年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省社科重點實驗室)申報立項和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範圍
省社科重點實驗室建設依托單位(共建單位),應具有較好研究基礎條件和較強實力,有相對固定的科研人員和相對集中的研究場地,緻力于服務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大局,為設在海南省、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單位。
二、申報條件
申請立項的省社科重點實驗室,應符合優先發展的學科領域,體現海南優勢和特色,緻力于海南自貿港建設重點領域與方向開展前瞻性、政策性、應用性研究,同時還要求具備以下條件:
1.研究領域明确,近、中、遠期目标清晰;
2.研究方向較穩定,具有一定優勢,有較好的研究基礎,研究能力和水平在國内或省内本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在該領域有承擔國家和省重大課題項目的能力;
3.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創新性且具有特色,研究成果能夠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得到轉化和應用,或具有較好的實踐指導價值;
4.有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管理能力較強的領導班子以及素質較好、結構合理的學術隊伍,學風正派,學術民主,有團結合作和獻身科學的精神,有培養高級學術人才的能力;
5.有相對集中的學術場所、先進的科研條件和設施,有良好的技術支撐條件和學術活動環境;
6.依托單位重視省社科重點實驗室建設,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能給予穩定支持,提供必需的保障條件,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
7.具備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融合研究與集成創新的相關平台。
三、立項數量
2024年遴選立項3個省社科重點實驗室。
四、支持經費
1.對立項的省社科重點實驗室,省社科聯連續給予2年資助,每年資助經費不高于30萬元,依托單位(共建單位)應以不低于1:1的比例對應安排資金予以支持。
2.支持經費主要用于省社科重點實驗室開展決策咨詢研究、多學科交叉融合研究與集成創新工作等。
五、建設管理
對立項的省社科重點實驗室,其建設管理依據《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修訂版)》(瓊社科[2023]20号)有關規定執行。
六、申報要求
1.各單位高度重視省社科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突出自身優勢研究力量,整合哲學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優勢學科與研究團隊,牽頭挂帥申報。
2.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承擔管理審核責任,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嚴格對照申報資格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機構應具備實驗室性質,杜絕臨時拼湊。
3.符合申報條件的研究單位根據自身科研條件、研究重點、學科優勢及團隊實力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
4.《申報書》需報送紙質文本(含佐證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複印件),電子版1份。《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修訂版)》、《申報書》從本通知附件中下載。所有材料于2024年11月27日12:00前交到人文社科處(留學生公寓109),電子版發送至社科處郵箱rhdskc@163.com。各有關單位要确保申報材料真實性,提交的《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内容要确保一緻。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5.涉密材料一律不得提交。
6.聯系人:許老師,電話:88651091
附件:
1.海南省社科聯關于申報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2.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申報書
3.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
人文社科處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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