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2018年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公告
作者: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時間:2018-05-19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号)等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2018年選調150名優秀大學畢業生(簡稱“選調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錄職位、人數、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錄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185月21日8005月31日1600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内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hainan.gov.cn/,進入“2018年度海南省黨政機關急需緊缺人才(選調生)招錄網上報名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2.上傳照片等圖片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jpg格式,50KB以下)。報考人員屬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公章的證明。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考職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确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将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考生提交報名材料後,須在20185月21日8005月31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管理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成功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未通過的,應按提示補充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請。

  4.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86月11日900後登錄報名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内容和時間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86月16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科目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3)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後,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确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黨建網(南海先鋒網)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選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人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黨建網(南海先鋒網)發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

按照兩個類别分别劃線:①報考面向海南世居少數民族畢業生職位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②報考面向全國畢業生職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5分。

  3.考試總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确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三)資格複審

  進入面試範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複審。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到畢業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曆認證。資格複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審核後保留複印件,退回原件。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确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号)等規定執行。

  2.考察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号)要求進行考察。

  (五)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拟錄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職位名稱、拟錄用人員姓名、性别、準考證号、學曆、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不符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并在20個工作日内查實并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分配

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統一招錄,分配到各縣(市、區),再由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鄉鎮任職,但須先在村工作滿2年,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一年試用期滿後,按《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進行任職定級。

拟錄用人員嚴格按招考職位進行分配。報考同一職位的,在招考職位人數内,由拟錄用人選按其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高低排序,依次自主選擇所分配的市縣。

自主選擇分配市縣時,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先;如筆試成績排名再出現相同的,進行筆試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先。

被錄用的選調生須服從組織分配,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資格。

三、咨詢電話

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898—65371866(辦公);0898—65220911(傳真)。

 

附件:海南省2018年招錄選調生職位表.xls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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